有效的征求意见稿?

征求意见稿,理论上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,不过还是有些例外:

2018 年的《境外视听节目引进、传播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要求了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供播出的境外电影、电视剧、动画片、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,不得超过该类别可供播出节目总量的 30 %」。虽然此征求意见稿并未通过,但相关限制可能存在。不然根据境外电视剧的质量,理应出现纯粹的境外电视剧流媒体平台。

2021年11月14日,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第十三条:处理一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赴国外上市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申报网络安全审查。然而之前的 蚂蚁金服 以及 滴滴出行 已经被处罚了。(之后这条法律被收录进了 2022 版《网络安全审查办法》)

2023年6月6日 的《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在发布前,AirDrop 就已经满足了该规定的要求:「每次配对需经发布者和接收者确认并同意,未经双方同意,不得默认自动配对」。

然后是 4 个月前的《网络游戏管理办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直接让游戏游戏公司股价大量下跌,部分游戏也在修改设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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