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爱,就失去抚养权

抚养权是监护人的权利,是具有一定程度的垄断性、排他性权利。但当监护人严重失职,就可能被剥夺抚养权,并移至政府出资的抚养者。

1991 年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里,有提到未履行监护义务,法院可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(即抚养权)。但第一例抚养权撤销案,是在 2015 年,小玲 被其父性侵,其母长期未予监护,导致无人照管。

澳大利亚 2022-2023 年,儿童被剥夺抚养权的数量约 18 万人,大约占全部儿童的 5 %。虽然比例确实很吓人,但换个角度思考,法律只认为每年有 2.5 % 的家长不适合继续做家长,也许还好吧。

澳大利亚的剥夺抚养权原因,主要是虐待、忽视和家庭暴力。虐待包括身体和心理;忽视比较复杂,有健康、教育、情感发展等(忽视情感发展,可能导致无法建立情感纽带,以及其它情感问题);即便是家长之间的家庭暴力,也会可能导致孩子出现心理创伤和情感问题。 ​

上述的一些轻度失职,不会立刻让家长失去抚养权。通常是长期的,没有改正意愿的情况,才会剥夺抚养权。各地对轻重失职,有不同的看法,比如日本认为 6 岁孩子应该自己独立上学,但美国一些地区认为,将小于 12 岁的孩子留在家里是虐待,发现后会直接剥夺抚养权。

之所以想要介绍这个话题,是因为在 视频 里看到一个悉尼的互助会,参加者都是被剥夺了抚养权的家长。他们认为儿童执法部门过于官僚、毫不留情,甚至怀疑背后有肮脏的交易,通过剥夺抚养权,从而从政府处拿钱,增加部门的权力。

#杂谈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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