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格式套利

YouTube 上,有个名为「科學漫聊」的频道,话题从宇宙科学、自然科学和现代科技,都有涉及。不过这个频道的内容并非原创,而是给别人的播客「科学星球」,配上合适的图片与视频……

类似的情况,也出现在将网文视频化的「沙雕动画」;把外语社交媒体上的有趣议题,翻译为中文的幻灯片/PPT 式视频;亦或是将音乐配上画面,赚取想要在视频网站/app 听众的播放量。

作者可能只在乎相同的媒介,所以没有注意到其它格式的侵权,或者可能主动放任其它格式的侵权行为。因为这对作者的影响确实可能有限,比如大多数观众没有听播客的习惯,就算让「科學漫聊」被 DMCA 下架,可能也不会影响播客的收入。

但这毕竟算是侵权行为,如果以合约,比如类似「特许经营」权的,划分责任、权利与分成,这样也许是个好主意。但是不确定这个是否复杂,因为如果简单,也许会有法律人,去主动联系原作者与跨格式套利的人,然后撮合并收取手续费。只是,这种操作,可能这只存在于法律健全的地区吧。

附言:搬运 YouTube 上的视频,使用 AI 翻译、配音后,以自制的名义投稿(可获得收益),大概算是跨语言套利。

#杂谈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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