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典型亲密关系

对他人心理或生理上的亲密感,带来了亲密关系。但社会、文化的惯性导致关系被局限到一种可能——婚姻(一种排他性的和性浪漫关系,以及资源共享)。

不过这种关系在 100 年前左右,就已经被拓宽过了。比如新文化运动时期,郭沫若使用「爱人」来称呼非正式的配偶。同样的年代,美国也因为现代约会观念的流行,出现了 男友 这样的称呼。

只是以上的拓展内容仍是婚姻的轻量版,还是无法描述所有的可能。现在虽然有使用 婚前协议,用来覆盖默认的亲密关系设定。然而婚前协议主要处理的是财产问题,没法规定「禁止性行为」、「必须每周约会」这样的情况。

因此,一些人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,探索亲密关系的其它可能。常听到的可能有柏拉图式恋爱(纯浪漫关系),也有比较复杂的 多边恋。这样的关系可能被称作非典型亲密关系。

婚姻通常是「独占 + 浪漫 + 性 + 生活 + 终身承诺」,而模块化的非典型亲密关系,各种部分都能调整。比如承诺有「终身承诺/阶段性承诺/可更新承诺/完全无长期承诺」这些选项(光谱)。

各式各样的选项,对于正在典型亲密关系的人来说,也有一些参考价值吧。毕竟能感觉到自己的幸运(笑)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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